代打保證金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
1、 對外合作項目,市場負責人必須將代打保證金事項提前跟合作方協(xié)談確定,如不能達到如下條件,放棄此項目合作;
2、 保證金原則上不全額代打,市場負責人需把握風險。如果全額代打,打款前必須支付2個月利息,利息最終計算方式:第一個月不足一月算一月,超過一個月一周內(nèi)按一周算,一周到半個月按半個月算,超半月按一個月算,終息多還少補;
3、 保證金月息3-4分,大額保證金風險增加,原則上需要增加保證金利息,視具體項目定;
4、 項目及保證金談定,如由于特殊原因不用代打保證金的,利息按上述計息方式收取1個月或洽談約定費用;
5、 如投標項目進入候選人三名內(nèi)或中標,利息從第二個月按4分月息計算,從第二月開始計算方式:超過一個月一周內(nèi)按一周算,一周到半個月按半個月算,超半月按一個月算,終息多還少補;
6、 合作方資金需提前二天到位,合作方資金先轉(zhuǎn)到我方勞務帳戶再由基本戶打至招標文件指定賬戶,利息由市場負責人負責跟進收取;
7、 終息計算時間:基本帳戶打款到業(yè)主指定賬戶時間為開始時間,業(yè)主退款到基本帳戶時間為終止時間;
大額資金業(yè)務范圍
存款證明 資金證明 打保證金 余額小票 打流水單 形象資金 銀行沖量 大額驗資 工程圖標/陪標 顯賬擺賬 資金過橋 美元驗資 美化報表